廉租房协议

时间:2024-04-03 14:50:18
廉租房协议15篇

廉租房协议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协议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协议对双方的事务履行起到积极作用。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廉租房协议,欢迎阅读与收藏。

廉租房协议1

出借方:_新龙县审计局

承借方:甘孜州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监制

出 借 方(甲方):新龙县审计局 住 所:新龙县茹龙镇人民路95号邮政编码:626800 联系电话:0836-812212

承 借 方(乙方):住 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申 请 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甘孜州城镇低收入家庭廉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就该房屋的借赁有关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基本概况

甲方将座落于新龙县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出借给乙方作为廉租住房使用。房屋【建筑面积】为每套50 平方米。

第二条 房屋权属性质

该房屋权属为公有住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第三条借赁期限

(一)该房屋借赁期限为壹年,自 20xx 年 6 月 1 日至20xx 年 1 月 1 日止。

(二)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返还该房屋。乙方符合继续承借条件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续借书面要求,经审核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借赁合同。

第四条 借金及缴付方式

(一)该房屋借金标准为每月 2 元/平方米,月缴交借金为每套¥ 100 元(大写人民币: 壹佰元),乙方应于【每年1月1日前】到【 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向甲方缴交借金,逾期支付的,甲方每日按月借金的 4 %收取滞纳金。

(二)其他缴交方式: 逾期30日未交纳的,可从乙方低保金中扣缴 。

(三)甲方收取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五条 借赁保证金及相关费用

(一)甲方交付房屋时,乙方向甲方交付房屋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 / 元(大写人民币: / 整)。保证金收取后,甲方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二)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收取的房屋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如数返还乙方。

(三)借赁期间,甲方应承担房屋公用部分维修等费用;乙方应承担房屋内维修及水、电、气等费用。 本合同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房屋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 20xx 年 6 月 15 日前将该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乙方。

(三)返还: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房屋返还后对于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臵。

第七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借用期内,甲方应保证出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1、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10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2、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7日内进行维修。

3、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修复或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臵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4、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5、乙方不得占用公共地段;不得在小区内停放机动车辆 。

第八条 房屋的转借

乙方不得转借、转借承借房屋。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一)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二)房屋借用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借、转借承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房屋用途;

5、利用承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合同约定应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并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借的廉借住房居住的;

8、私自买卖房屋的;

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私自继承房屋使用权的;

(三)在年审时乙方已经不在属于廉借住房保障对象的。

(四)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五)乙方(申请人)已经死亡的。

(六)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必须遵守《新龙县廉借住房小区管理规定》。

2.乙方必须在每年1月5日前交齐本年度所有房借用金。

第十一条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免责,恢复原状: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2.因相关政策、法规变动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选择下列第2项方式解决。

1.提交甘孜州新龙县廉借住房管理部门行政裁决。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当事各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当事各方各执壹份,管理部门备案壹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方:

新龙县审计局

代理人: 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签约地址:

签约日期:20xx 年 6月 1 日 6

廉租房协议2

出让人(甲方):身份证号:

受让人(乙方):身份证号: 见证人(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应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订立本协议条款,以协议条款为准,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将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廉租房一套转让给乙方,房屋坐落在 ,面积为 ㎡,以¥元(大写:元整)的价位转让于乙方。

二、付款方式为本协议签订当日由乙方一次性将上述房屋转让款支付于甲方。

三、本协议签订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产权登记及过户条件。待更名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房屋的一切产权归乙方所有。

四、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 ……此处隐藏11792个字……用由乙方支出。乙方负责对规划土地的征用、拆迁工作,并妥善安置好拆迁户。项目前期土建、施工等费用全部由乙方先行投资建设。甲方项目款按进度及时给予拨付,基础完工后每套支付政府补贴的40%,主体完成后,甲方应将政府配套资金即每套45500元全部拨付至乙方,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除保修金(2%)外,甲方必须付清全部收购款。否则乙方不予交付所建住房,有权处置所有建设住房。

四、乙方保证落实协议中征用的一期土地面积,并于 月底前开工建设, 年 月底前全部竣工并交付使用。若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开工建设或在建设过程中因资金不足或其他原因(除甲方不能按时在双方协议的时间内给乙方拨款及不可抗力因素外),代建廉租房不能正常施工,导致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竣工交付使用,甲方有权不予收购,后果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乙方严格按海东规划委和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设计图纸要求及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建设,服从甲方的管理,除甲方同意建设变更外,乙方在小区内不得随意改变已批准的规划及施工图纸。小区按规划设计图纸做到室外配套设施完善(大门、围墙、小区硬化、绿化、上下水管网、集中供热、照明等),服务功能齐全,廉租房做到室内基本设施齐全,满足居民直接入住使用的基本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如有质量及安全隐患达不到工程验收标准,甲方不予收购。

六、乙方代建的廉租住房,经验收合格后以政府协议价格按房产部门核准的实际面积进行收购,收购后土地及房屋的产权全部归甲方所有。

七、收购价格:户型面积50平米(含50平方米)以下每平方米1845元确定,超出50平米以上面积以每平方米按1980元收购。

八、收购面积:约40000平方米,约600套廉租住房(按实际面积确定)。

九、甲方同意乙方在规划区内续建下一年度廉租住房。

十、乙方享受的优惠政策:

(1)免收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等行政性收费。

(2)小区完成后,乙方有权对小区进行物业管理,停车位由乙方自行支配和出售。

(3)由于征地难度大,土地费用高,甲方向乙方提供廉租住房25套,除政府补贴资金外,其它资金由乙方负责,享受廉租住房同等待遇,用于解决征地拆迁困难户。

(4)小区附属严格按规划设计施工,并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5)小区绿化乙方施工至种植土、树木、草皮等由甲方承担。

(6)除锅炉房外,其它公共用房甲方按本协议中第七条的收购价格收购。

(7)上下水接至小区外和平路,其余部分由甲方负责。

十一、甲方负责办理土地手续,乙方予以全力配合,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二、小区代建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住房保障办各执一份。

十四、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廉租房协议15

(甲方):___________

房屋出租人(乙方):___________

为保护房屋租赁双方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号房屋出租给甲方作为居住使用,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平方米。乙方须保证其所出租的房屋权属合法,相关手续完备。

二、双方约定房屋租赁期限不超过1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期共计____个月。协议到期后,自动终止。甲方需要续租时,应提前30日向乙方提出续租要求,征得乙方同意后双方应在协议到期前15日内,到区住房保障部门重新签订租赁协议。

三、甲乙双方议定租金为每月________元。其中,乙方按照区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方式及核定的金额,取得政府发放给甲方的租房补贴,不足部分由甲方于____日内支付给乙方;如按照相关规定甲方被停发租房补贴的,自停发当月起,全部租金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在租赁乙方住房期间,物业费及供暖费由双方协商决定。甲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燃气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费用,其它未列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房屋交付前,乙方应确定所出租房屋无任何安全隐患,如因安全问题导致甲方人身和财产受到损害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应保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状态。甲方发现该房屋及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修复。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或情况紧急的,甲方可代为维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原因导致房屋或附属设施损坏的,由甲方承担维修及赔偿责任。

七、甲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和房屋用途,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转让、私自交换,更不得利用该房屋从事法律禁止的活动。

八、因城市建设占地涉及到房屋列入拆迁范围的,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导致房屋损毁的,协议终止,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甲乙双方依下列约定解除协议的,须在30日内通知区住房保障部门。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协议约定严重影响甲方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甲方安全或健康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收回该房屋。

(1)甲方未按时缴纳自付部分房租及协议约定的其他费用;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私自交换的;

(3)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4)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十、甲乙双方如有违反以上约定条款,均属违约,需赔付相应的违约金,具体金额双方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留存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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